屋面瓦购销合同
甲方:赤峰华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项目部 乙方:锡林浩特市新居彩瓦厂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屋面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质量、颜色、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水泥彩瓦、脊瓦
产品质量及颜色:NBW04 宝蓝 (同胜利嘉园一期工程7—11#住宅楼屋面瓦质量及颜色)
数量(按实际用量多退少补):彩瓦31000片 脊瓦1200 片 单 价:彩瓦2.15元/片 脊瓦6.00元/片 第二条: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神华北电胜利嘉园住宅小区12—16#住宅楼工地 交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送货 第三条:结算方式
甲方预付购货订金1000.00元。货款随拉随结。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在无产品质量问题情况下(以胜
利嘉园一期工程7—11#住宅楼已施工屋面瓦为准),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否则除向乙方赔偿违约金外,还应
当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必须按时送货,保证不出现货物供应不足情况,否
则甲方因停工待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负责赔偿。
(3) 甲方无故拖欠货款,乙方应向甲方加收30%滞纳金。 第五条:补充协议
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彩瓦相同质量、相同颜色的面漆,以备屋面阴阳角露水泥部位上色。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合同履行完后自动失效。
甲方:赤峰华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项目部
负责人:
乙方:锡林浩特市新居彩瓦厂
负责人 :
2009 年 4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