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门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督门诊医疗制度执行,确保医 疗安全,提高病人满意度,建立门诊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细则:
1 .职责
1.1 门诊办公室负责门诊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1. 2质控小组配合门诊办公室进行门诊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L3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进行门诊处方检查。
1. 4各临床与医技科室接受质量监督,执行门诊办公室决定。 L5信息、财务等部门提供数据信息以便监督决策。 2.监督管理内容 2. 1日常巡查
门诊办主任及护士长进行日常工作巡查,内容包括:门诊环境标识与设施设 备、预检与导医服务、按时出诊、在岗状况、“一诊一患”、窗口等候及候诊秩序 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部门处理。发现违反出诊与在岗制度的除立即要求纠 正外,并纳入医院考核。
2.2日常监控
实时监控门诊就诊流量,超出上限及时协调处理,各候诊区域医技科室现场 巡查,做好病人沟通、疏导、安抚工作,保证医疗秩序。
2. 3月度监控
2.3. 1门诊病历检查:医务科、门诊办共同组织专家和质控小组实施,每季 度抽
查,按评分标准评分,不合格病历,交予质管办审核并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按医院规定处理。
2. 3. 2门诊处方:临床药学室每月按处方点评制度,药品超常预警流程进行 点评,
处方点评结果在内网上公示,检查结果纳入医院考核。
2. 3. 3满意度调查:每月一次门诊医技满意度调查,不定时发放《满意度调查表》,
每月统计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反馈责任科室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