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玛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销售代理合同202(3篇)

销售代理合同202(3篇)

来源:宝玛科技网

销售代理合同20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地区成为甲方_______________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价________________

  首次货量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______天内不提货,或______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____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________件;年任务量_______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_____%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_____件以上),应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合同202

  甲方:中国XX公司  地址:____市____区新建西路1号  乙方:  地址:  为推动山西通信业的发展,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和使用山西电信的通信产品以及办理电信各项业务,乙方自愿申请代理代办甲方电信业务。甲方按照规定的39;申办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代理代办甲方业务的条件,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范围:  

  (一)代办电信公司客户的入网、缴费、各种卡类的销售业务等业务。  

  (二)受理用户有关业务咨询、投诉业务。  

  (三)手机终端产品的零售业务。  

  (四)手机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  

  (五)甲方允许代办的其他新业务。  以上第1-2项、5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第3、4项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手机终端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相关资质,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审核乙方代办资格,对乙方开业的准备情况验收后,同意在申办的场所内使用带有电信标识的门头及其他营业标识。如果接入营业终端,甲方进行营业网点与计费联网的一次性投资,并给予乙方第________年内网络月使用费全部减免的,第________年以后的网络月使用费的减免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负责在代理业务上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通知乙方执行业务规定和促销计划,如遇业务资费和业务流程调整,甲方应及时以业务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按照规定和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分配号码及卡体并在营业系统内负责对乙方进行配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____市场情况对乙方号码库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配。  

  (四)甲方按照规定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号源分配原则,禁止乙方跨区放号,销售跨区号源。  

  (五)甲方按照规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提供各类数据卡。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网登记表、业务变更登记表、业务宣传资料等营业用品,乙方根据营业用品的库存情况提前申请,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代办的业务进行稽核,包括对客户资料、帐务、、业务量进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对乙方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须提供,作为代理费凭证。甲方结帐周期为每月____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代理费支付原则上不晚于次月月末。  

  (九)对乙方代办业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甲方积极予以处理。  

  (十)甲方授权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各项业务时使用甲方的营帐系統,并委派或指定专人对营业终端进行操作。  (十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违反业务规定、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代理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相关资质,必须维护山西电信的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法规,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二)乙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服从甲方在经营业务上的管理,执行甲方确定的业务资费标准和业务规定,乙方的营业人员服从甲方委派的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乙方营业人员如需要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调整,乙方的营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三)乙方负责营业场所的安全、防火、保卫;负责营业场所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营业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经营自负盈亏。  

  (四)乙方必须确保移动终端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并具有进网许可证,负责所销售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若乙方所售手机产生售后服务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的号段办理客户入网手续,按照甲方的业务流程办理各类业务,认真稽核客户身份,准确、及时录入客户资料。  

  (六)乙方向甲方申领各类业务入网登记表、入网协议、、宣传单页等必须提前向甲方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备好后,由乙方签收领取。  

  (七)乙方在每日结束营业后,将代办甲方业务所得款项按甲方要求,做好日帐后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必须做到日帐日结。  

  (八)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业务量进行认真、真实的统计,不得虚报业务量。  

  (九)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业务规定的流程、资费标准,实施营销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执行、若乙方执行确有困难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写明具体原因与甲方商讨。  

  (十)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发展数量等甲方的企业机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十

  一)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经营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十

  二)乙方代办的相关资料,应定期交至甲方业务部门,如遇甲方结帐期或业务需要,急需汇总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保证未交接客户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凡因乙方私自泄露客户资料所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各类卡体和号码,各类卡在售出之前不得产生任何话费。若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话费纠纷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号源分配原则,禁止跨区放号或销售跨区号源;必须将卡号码提供给用户公开自由选择,不得收取选号费。  (十

  五)凡由乙方代办的用户入网业务,一旦出现恶意欠费且属于客户资料与证件不符或资料遗漏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停机处理,并由乙方交纳客户欠费金额,由此引起的客户申告或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

  六)乙方遵守甲方的资费标准,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办理业务时,规范开具甲方提供的,同时加盖业务章,不得使用甲方的、业务章办理非甲方委托办理的业务,否则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

  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妥善管理营业工号和密码,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危害营业系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

  八)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押金,作为甲方品牌维护及风险控制之保证, 若甲方认为乙方所交押金无法保证风险控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交纳押金;代理合同终止并进行业务清算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的90%;其余10%的押金在________年后退还,如在________年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从剩余部分金额进行扣除,剩余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业务代办酬金按协议签订之时甲方现行的酬金标准执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及考评标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协议终止条件:  

  (一)协议到期后,双方之一提出不再续签。  

  (二)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如认为应提前终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如遇甲方进行性调整,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协议履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停止营业,并经甲方同意的。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4.乙方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六、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向用户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一)乙方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伪劣产品故意坑害消费者,经相关部门查实,危害甲方信誉的。  

  (二)乙方拒不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或服务质量低下,经甲方警告置之不理,并在一个星期内无明显改善的。  

  (三)乙方故意虚报假帐、私自将甲方提供的或各类卡挪做他用。  

  (四)乙方私自转让代理权。  

  (五)乙方擅自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泄露甲方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乙方责任并处理不当造成甲方的客户发生严重投诉,造成恶劣后果的。  

  (七)乙方擅自停止营业超过一天的。  

  (八)乙方代理行为超越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权限的。  

  (九)乙方在代理中如有套机、套卡或诱导用户弃卡、欠费等有损于甲方利益的。  

  (十)乙方擅自将甲方的企业标志、商标应用于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事项中。  

  七、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前擅自停止业务合作,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全部押金。  

  八、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二)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销售代理合同202

  订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_________%为甲方的进货价格,食品代理商合同范本。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_________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

  第二条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同范本《食品代理商合同范本》。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必须向甲方提供中国________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监管证,同时提供海关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及商检报告

  2.乙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且每批次商品应当有对应的卫生附表。

  3.每个最小包装上必须粘贴进口商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CIO标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上贴有详细的产品中文说明、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产地若属__________________以外地区,除向甲方提供当地相关证明、检测报告外,还须向甲方提供进京销售证明及_________市相关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应当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及中文标识。且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商品外包装上已印好或贴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潮湿,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时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于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乙方因违反以上第一款至第十款的而侵犯消费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知情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收到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而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追偿的金额包括:

  (1)甲方赔偿给消费者的全部金额

  (2)甲方因赔偿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修理费,退还商品运输费,鉴定部门的鉴定费,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

  (3)甲方所支付资金的利息,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每一笔资金支出的当天算起,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0%计算。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商业信誉,导致甲方的客流量减少,销售额下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本条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导致其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扣留,查封,没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有权对提供生鲜食品的乙方的卫生情况,运输条件,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等不符合法定以及双方约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所做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送货原则

  一、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货单确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地点,按时向甲方送货。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货时要携带甲方提交过的订货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乙方送货单。甲方收货部门验货后,向乙方出具“甲方订货单的第四联”,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盖章,并留存上述底单备查。如果订货单与送货单的“数量”等项目不一致,则以订货单的为准。尽管甲方收货部门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盖章,但是这并不表明甲方对送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的确认,而只是对送货单上的“数量”等条款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的依据。送货单上所列商品的单价以与之相对应的订货单价作为该商品的单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