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委托管理合同汇总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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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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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 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实用的委托管理合同汇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策划的"锦华豪庭"(以下称"该项目")进行影视广告片拍摄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
(一).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锦华豪庭
2.项目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进行影视广告片拍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锦华豪庭电视广告宣传片》。
2.《锦华豪庭电视广告宣传片》长度:3分钟{其中剪片45秒、30秒、15秒广告片}
3.制作成品为BETACAM型磁带壹盒,VHS型磁带壹盒,光碟2张。
(三).委托时间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必须完成《锦华豪庭电视广告宣传片》的前后期、剪辑、配音等制作工作,向甲方提交完成片。
第二条: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
收取费用为人民币贰万贰千元整(¥220______元),注含税价。
(二)支付方式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创意方案定稿后,甲方支付拍摄费的'30%即人民币陆千陆百元整(¥6600)作为乙方的工作启动费用;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日期内完成全片的制作工作,甲方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支付拍摄费的70%即人民币壹万伍千肆佰元(¥15400)予乙方(即全部结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职责
A.甲方的职责
a.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对接,该专人能代表甲方的正式意见,且在工作过程中予以全力配合。
b.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c.甲方负责向乙方阐述宣传策略,制作要求及文案的最终审定。
d.在制作过程中,若甲方提出变更或增加与原文案有明显差距的内容或作重大更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沟通、协商,并征求乙方的同意。
B.乙方的职责
a.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工作。
b.按甲方提出的要求,编制"该项目"影视拍摄创意方案报甲方审定。
c.按照甲方审定确认的创意方案进行制作工作,制作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d.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制作,并保证节目质量达到国家统一电视播出标准。
e.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f."该项目"制作完成后,版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设计中涉及的镜头及素材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使用。
g.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双方协商在不可抗拒力消除后,工作完成期相应顺延。
h.在《锦华豪庭电视广告宣传片》的制作过程中,乙方须指派相关人员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协助甲方进行业主方的沟通工作。
i.在《锦华豪庭电视广告宣传片》中,不得出现乙方的公司名址、联系电话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书面认可乙方提出的方案后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带来的实际损失。
3.如非甲方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如乙方延迟完成,每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若因争议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委托管理合同汇总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