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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合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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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合集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日期:

委托管理合同合集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委托管理合同合集

  甲方: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XX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套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合集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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