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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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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 督机构】

1.期交所 人任免:国 , 立期交所:国 /

2.期 公司 / 算机构, 国 or 会批准。

3. 行 从事保 金存管 / 算:国 核批准。融 / 担保: 行 管机构

4.有价 券种 、冲抵比例,由国 定。

5. 5%以上股 , 国 。

6.国 董 高、从 人 , 行 格管理制度。

会 董 高 行 督管理

会及派出机构 官 行 督管理。

7.中金所 / 会 适当性 行自律管理。

8.境外商品期 品种核准:商 主管。

9.股指期 ,适当性 案“交易所” 。

10.派出机构:法人、 所、分支。

11. 部 人任 格:派出机构核准

12.投 者保障基金: 会集中管理

13.交易所更名、改 本、合并分立、解散, 会批准

14.会 理事—— ,非会 理事—— 会委派

15.理事 / 副理事—— 会提名,理事会通

16.董事—— 会提名,股 大会通

17.董事会秘 —— 会提名,董事会通

18. 事会 / 副—— 会提名, 事会通

19. / 副 理—— 会任免

20.期 公司董 高合 信情况: 会建立 信档案。

21. 会建立从 人 信 。

22. :交易所 定的 准化提 凭 。

23.期交所会 ——期交所批准

【日期】

1.公司 立 6 个月、 算 3 个月,国 批准。

2. / 更注册 本 20 日,其他 2 月;

派出 / 立 止分支 2 个月,其他 20 天。

3.申 算, 会 3 月批准。

4.申 介 , 会 10 日批准

5. 解除 5 年不得担任 人、 会 ⋯⋯

6. 重大 法,当事人 15 日,延 至 30 日。

7. 整改,符合持 性 , 3 日解除。

8.申 从 人 : 3 年无 法

9.申 董 高: 法 5 / 行政 3 / 不适当 2

分支 3

10. 立期 公司,股 3 年无 法。禁入 2 年。

11. 更住所, 2 年无 法。

12. 立 部, 1 年无 法, 3 月 控。

13.经纪业务, 2 月风控达标。

14.申请结算, 3 年未违法,股东高管2 年,
负责人 2 年经验,持续经营2 年,
2 月风控, 3 年财务, 3 年季度权益总额
15.证券公司介绍业务:风控6 月,期货公司2
总部 5 名、营业部 2 名资格人员
16.交易结算,董总副 2 5 年从业, 1 人持证 &管理 3 年。

17.全面介绍, 3 人, 1 人。

18.结算业务, 6 月未取得会员资格,失效

19.3 个月未营业,许可证注销。

20.5 年未担任经理层,重新取得资格。

21.2 年未执业,从业人员参加后续培训。

22.会员大会 / 理事会, 10 日通知。

23. 期交所暂停交易不得超过 3 日。

24.10 年经验 /8 年负责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5.专业岗 8 年,从业免试。

26.董监度责任 30 日,办理任职手续。

27.代为履行职责不超过 6 个月。

28.风险官 2 次不培训 / 不合格,谈话 / 警示函。

29.推荐人虚假陈述,及派出机构2 年不受理。
推荐人每年最多推荐 3
30.风险报表 / 证券介绍业务资料:保存5 年。
31.达到预警,当日向派出机构 / 全董书面报告

派出机构 5 日核实、评估。

32.风险指标优于预警 3 月,预警结束。【季度 / 任期】

1.
投资者保障基金——季度缴纳(15 )
——千万分之五至十

2.期交所——年度 4 月、季度 15 日——财务报告

3.风险官——年 0120 、季度 10 日——所住地派出

4.期货公司 / 风管报表——月 7 日、年 3 月——派出机构

5.风险指标情况,每半年提交全体董事,法人签字。每半年提交全体股东,董事签字。

6.董事会 /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7.期货公司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董监独经理 2 年参加业务培训。

9.理事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3 ),任期 3

10.总经理 (法人 )3 年两届

【提交报告】

1.重大诉讼 / 冻结 / 担保—— 5 日——国监

2.分级结算结算范围—— 3 日——

3.联网交易—— 10 日——

4.期交所任免中层—— 10 日——

5.质押 / 冻结 / 转让 / 更名 / 违法—— 3 日——期货公司

—— 5 日——派出机构

6.重大业务 (10%)决策—— 5 日——派出机构证券介绍重大事件—— 2 日——派出机构

7.广告宣传—— 5 日——派出机构

8.关联人开户—— 5 日——派出机构

9.公司改名改章程—— 5 日——派出机构

10.风险官辞职—— 30 日报董事会——派出机构

11.任免首席风险官—— 10 日——派出机构

12.任用 / 免除 / 兼任董监高—— 5 日——派出机构

13.董总辞职、不适当—— 3 月——派出机构

14.董监高违法———— 3 日——派出机构

15.董长 / / 风险官失踪死亡—— 3 日——派出机构

16.期货公司纳入会员—— 3 日——派出机构

17.签订 / 变更 / 终止介绍委托—— 5 日——各自派出

18.全面结算签订 / 变更 / 终止非结算—— 3 日——双方住所地派出、期交所、保金存管

19.从业人员辞职解聘死亡—— 10 日——协会

20.从业人员收到处罚—— 10 日——协会

21.结构发现人员违规—— 10 日——协会

22.协会从业人员惩戒—— 10 日——证监派出

23.风控 20%—— 5 日——全体董 /

24.近亲属从事交易—— 5 日——公司

25.首席风险官——派出机构 & 董事会

整改意见——总经理 & 负责人

26.风控不合规—— 2 日——检查 —— 20 日整改—— 3 日解除

27.变更股权 / 资本 100%持股——审查

28.保障基金管理机构—— &财务部

29.高风险——每月财务监管报表——保障基金管理机构

30.许可证遗失—— 30 日——指定报刊作废。

31.纠纷——协会、期交所

32.违法指令——机构——、协会

【数字 / 比例】

1.设立期货公司,货币出资不得低于85% 。(期货交易的相关亏算、税金只能货币出

资)

2.保障基金——机构投资者——超10 80%
3.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手续费20% (投资保障基金3%手续费 )
4.占其净资产 10%以上的诉讼,敖高

5.有价证券冲抵,不得高于:基准80%;结算账户中货币资金4 倍。
6.会员制期交所每位理事可以接受1 位理事的委托。
7.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15人,高管 3 人。
8.设立期货公司, 5%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实收资本的50% 100%股东,净资产 10
亿;不适 15 亿。
9.交易结算: 5000 万、 3/1 年盈利,季度 8000
股东产 2 亿;本 5 亿 /8
亿
10. 全面结算: 1 亿、 3 年盈利,季度3 亿,股东产10 亿;
2 年盈利,季度 1 亿,股东本10 亿 /15亿
11.风管指标:净资本 1500;本 / 40%

流产 / 100%;债 / 净产 150%

12. 介绍风管指标:净资本 12 亿、本 / 70%

流产 / 150%;担保 10%

13.适当性测试 80 分, 10 20 笔, 3 10

基本情况 / 诚信 15,经历 20,财力 50,年龄、学历 10/5

【惩戒】

1. 重大风险——停业整顿 / 接管;虚假出资——限期改正; 违规手续费——退还;虚

假申请文件——没收违法所得;

2.内幕主管: 330 万;中介主管: 310 万;

3.欺诈 / 内幕 / 仓库 / 国企 / 中介: 15

4.非法设立 / 境外 / 操纵 (20w) 15

5.软件不配合:主管 1 5 万, 3 10
6.交易所、非期货结算会员,主管1 10 万, 1 5
7.期货公司,主管 1 5 万, 1 3

8.认为有必要,对高级管理员“提示”。

9.证券虚假宣传: 1 3

10.证券擅自介绍,主管 15

11.擅自持有 5%股权 / 擅自从事期货, 3 万以下。

12. 欺诈贿赂得到任职资格:警告, 3 万以下。

13.不正当利益 / 泄露,暂停 6 12

14.返还佣金,暂停 6 12 月, 3 年拒不受理

15.从业人员拒绝调查, 3 年内拒不受理

16.承诺收益 / 操纵 / 损社会, 3 年内 or 永久不受理

【刑法】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 许可证, 3 年, 2 20

3 10 年, 5 50

2.内幕信息, 5 年, 5 10 年, 1 5

3.虚假信息, 5 年, 1 10

4.操纵股价, 5 年, 5 10 年, 1 5 倍【日期】

1.《执业行为准则》 2008-04-30

2.《公司》《交易》 2007-04-15

3.《适当性实施办法》 2010-02-08

【纠纷】

1.×从事资格→合同无效→因果确定责任

2.×主体资格→佣金返还,客户承担

3.混码交易但按指令入市→客户承担

4.下达指令不明 / 结果异议→公司承担

5.全权委托 / 未通知追加保证金 / 开仓透支→ 80%

6.未通知结算结果,继续持仓 | 有规则→公司承担

| 未约定→ 80%

7.协商保留持仓,损失客户承担,穿仓公司承担

8.非受托人→公司赔偿,非受托连带

9.仓库×交货→仓库赔偿,期交所连带

10.人民保全:会员资格费 / 席位不得转让、不得停止使用

11.债务人,不得冻结、划拨保证金 / 结算金保证金由超出部分,且无相反证据,依法冻结

12.债务人,不得冻结保证金 / 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条例】

1.风控不力——七十、七十一

2.拒不缴纳保障基金——六十八、七十

3.七十一:诱骗、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4. 十八——风险官辞职,提前 30 天告知

5.二十六——支持风险官工作

6.二十三——风险官发现问题报告地、董、监【错误点】

1.银行——存管银行;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机构

2.期货交易所公布“平均价”×

3.期交所不需要编制、发布“日报表” 。(要周、月、年)

4.实物纠纷,“交易所”所在地为履约地。

5.总经理应由董事担任。

6.设立期交所,提交“草案” / 基本。√ ×正式 / 全部 **

7.章程中不记载“薪酬” 。

8.“交易担保金”——分级结算,全员结算只有风险准备金。分级结算设董事。

9.不得以本人、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工作人员及配偶

10.首席风险官——公正×——√

11.申请结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情况表

12.非结算会员手续费:保证金账户扣除,不是自有资金。

13.保证金未足额增加, “调减净资本” 。

14.风险监管指标:结算准备金 (可用 )/ 保证金 (被占用 )×

15.期货公司预计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6.违反《从业执业行为》 ,“训诫”“训诫信”

17.期货从业人员, “诚实守信”——执业声誉

“勤勉尽责”——专业技能
18. 申请交易编码, “前一日”保证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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