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督机构】
1.期交所 人任免:国 , 立期交所:国 / 会
2.期 公司 / 算机构, 国 or 会批准。
3. 行 从事保 金存管 / 算:国 核批准。融 / 担保: 行 管机构
4.有价 券种 、冲抵比例,由国 定。
5.更 5%以上股 , 国 。
6.国 董 高、从 人 , 行 格管理制度。
会 董 高 行 督管理
会及派出机构 官 行 督管理。
7.中金所 / 会 适当性 行自律管理。
8.境外商品期 品种核准:商 主管。
9.股指期 ,适当性 案“交易所” 。
10.派出机构:法人、 所、分支。
11. 部 人任 格:派出机构核准
12.投 者保障基金: 会集中管理
13.交易所更名、改 本、合并分立、解散, 会批准
14.会 理事—— ,非会 理事—— 会委派
15.理事 / 副理事—— 会提名,理事会通
16.董事—— 会提名,股 大会通
17.董事会秘 —— 会提名,董事会通
18. 事会 / 副—— 会提名, 事会通
19. 理 / 副 理—— 会任免
20.期 公司董 高合 信情况: 会建立 信档案。
21. 会建立从 人 信 。
22. :交易所 定的 准化提 凭 。
23.期交所会 ——期交所批准
【日期】
1.公司 立 6 个月、 算 3 个月,国 批准。
2.国 / 更注册 本 20 日,其他 2 月;
派出 / 立 止分支 2 个月,其他 20 天。
3.申 算, 会 3 月批准。
4.申 介 , 会 10 日批准
5. 解除 5 年不得担任 人、 会 ⋯⋯
6. 重大 法,当事人 15 日,延 至 30 日。
7. 整改,符合持 性 , 3 日解除。
8.申 从 人 : 3 年无 法
9.申 董 高: 法 5 年 / 行政 3 年 / 不适当 2 年
分支 3 年
10. 立期 公司,股 3 年无 法。禁入 2 年。
11. 更住所, 2 年无 法。
12. 立 部, 1 年无 法, 3 月 控。
13.经纪业务, 2 月风控达标。
| 14. | 申请结算, 3 年未违法,股东高管 | 2 年, | |
| 负责人 2 年经验,持续经营 | 2 年, | | |
| 2 月风控, 3 年财务, 3 年季度权益总额 | | |
| 15. | 证券公司介绍业务:风控 | 6 月,期货公司 | 2 月 |
| 总部 5 名、营业部 2 名资格人员 | | |
16.
交易结算,董总副 2 人 5 年从业, 1 人持证 &管理 3 年。17.全面介绍, 3 人, 1 人。
18.结算业务, 6 月未取得会员资格,失效
19.3 个月未营业,许可证注销。
20.5 年未担任经理层,重新取得资格。
21.2 年未执业,从业人员参加后续培训。
22.会员大会 / 理事会, 10 日通知。
23. 期交所暂停交易不得超过 3 日。
24.10 年经验 /8 年负责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5.专业岗 8 年,从业免试。
26.董监度责任 30 日,办理任职手续。
27.代为履行职责不超过 6 个月。
28.风险官 2 次不培训 / 不合格,谈话 / 警示函。
| 29. | 推荐人虚假陈述,及派出机构 | 2 年不受理。 |
| 推荐人每年最多推荐 3 名 | |
| 30. | 风险报表 / 证券介绍业务资料:保存 | 5 年。 |
31.
达到预警,当日向派出机构 / 全董书面报告派出机构 5 日核实、评估。
32.风险指标优于预警 3 月,预警结束。【季度 / 任期】
1.
——千万分之五至十2.期交所——年度 4 月、季度 15 日——财务报告
3.风险官——年 0120 、季度 10 日——所住地派出
4.期货公司 / 风管报表——月 7 日、年 3 月——派出机构
5.风险指标情况,每半年提交全体董事,法人签字。每半年提交全体股东,董事签字。
6.董事会 /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7.期货公司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董监独经理 2 年参加业务培训。
9.理事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3 名 ),任期 3 年
10.总经理 (法人 )3 年两届
【提交报告】
1.重大诉讼 / 冻结 / 担保—— 5 日——国监
2.分级结算结算范围—— 3 日——
3.联网交易—— 10 日——
4.期交所任免中层—— 10 日——
5.质押 / 冻结 / 转让 / 更名 / 违法—— 3 日——期货公司
—— 5 日——派出机构
6.重大业务 (10%)决策—— 5 日——派出机构证券介绍重大事件—— 2 日——派出机构
7.广告宣传—— 5 日——派出机构
8.关联人开户—— 5 日——派出机构
9.公司改名改章程—— 5 日——派出机构
10.风险官辞职—— 30 日报董事会——派出机构
11.任免首席风险官—— 10 日——派出机构
12.任用 / 免除 / 兼任董监高—— 5 日——派出机构
13.董总辞职、不适当—— 3 月——派出机构
14.董监高违法———— 3 日——派出机构
15.董长 / / 风险官失踪死亡—— 3 日——派出机构
16.期货公司纳入会员—— 3 日——派出机构
17.签订 / 变更 / 终止介绍委托—— 5 日——各自派出
18.全面结算签订 / 变更 / 终止非结算—— 3 日——双方住所地派出、期交所、保金存管
19.从业人员辞职解聘死亡—— 10 日——协会
20.从业人员收到处罚—— 10 日——协会
21.结构发现人员违规—— 10 日——协会
22.协会从业人员惩戒—— 10 日——证监派出
23.风控 20%—— 5 日——全体董 / 股
24.近亲属从事交易—— 5 日——公司
25.首席风险官——派出机构 & 董事会
整改意见——总经理 & 负责人
26.风控不合规—— 2 日——检查 —— 20 日整改—— 3 日解除
27.变更股权 / 资本 100%持股——审查
28.保障基金管理机构—— &财务部
29.高风险——每月财务监管报表——保障基金管理机构
30.许可证遗失—— 30 日——指定报刊作废。
31.纠纷——协会、期交所
32.违法指令——机构——、协会
【数字 / 比例】
1.设立期货公司,货币出资不得低于85% 。(期货交易的相关亏算、税金只能货币出
资)
| 2. | 保障基金——机构投资者——超 | 10 万 80% | |
| 3. | 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手续费 | 20% (投资保障基金 | 3%手续费 ) |
4.
占其净资产 10%以上的诉讼,敖高| 5. | 有价证券冲抵,不得高于:基准 | 80%;结算账户中货币资金 | 4 倍。 |
| 6. | 会员制期交所每位理事可以接受 | 1 位理事的委托。 | | |
| 7. | 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15 | 人,高管 3 人。 | | |
| 8. | 设立期货公司, 5%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实收资本的 | 50%。 100%股东,净资产 10 |
| 亿;不适 15 亿。 | | | |
| 9. | 交易结算: 5000 万、 3/1 年盈利,季度 8000; | | |
股东产 2 亿;本 5 亿 /8 | 亿 | | | |
| 10. 全面结算: 1 亿、 3 年盈利,季度 | 3 亿,股东产 | 10 亿; |
| 2 年盈利,季度 1 亿,股东本 | 10 亿 /15 | 亿 | |
11.
风管指标:净资本 1500;本 / 产 40%;流产 / 债 100%;债 / 净产 150%
12. 介绍风管指标:净资本 12 亿、本 / 产 70%;
流产 / 债 150%;担保 10%
13.适当性测试 80 分, 10 日 20 笔, 3 年 10 笔
基本情况 / 诚信 15,经历 20,财力 50,年龄、学历 10/5
【惩戒】
1. 重大风险——停业整顿 / 接管;虚假出资——限期改正; 违规手续费——退还;虚
假申请文件——没收违法所得;
2.内幕主管: 3~30 万;中介主管: 3~10 万;
3.欺诈 / 内幕 / 仓库 / 国企 / 中介: 1~5 倍
4.非法设立 / 境外 / 操纵 (20w) : 1~5 倍
| 5. | 软件不配合:主管 1~ 5 万, 3~ 10 万 |
| 6. | 交易所、非期货结算会员,主管 | 1~ 10 万, 1~ 5 倍 |
7.
期货公司,主管 1~ 5 万, 1~ 3 倍8.认为有必要,对高级管理员“提示”。
9.证券虚假宣传: 1~ 3 倍
10.证券擅自介绍,主管 1~5 万
11.擅自持有 5%股权 / 擅自从事期货, 3 万以下。
12. 欺诈贿赂得到任职资格:警告, 3 万以下。
13.不正当利益 / 泄露,暂停 6~ 12 月
14.返还佣金,暂停 6~ 12 月, 3 年拒不受理
15.从业人员拒绝调查, 3 年内拒不受理
16.承诺收益 / 操纵 / 损社会, 3 年内 or 永久不受理
【刑法】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 许可证, 3 年, 2~ 20 万
3~ 10 年, 5~ 50 万
2.内幕信息, 5 年, 5~ 10 年, 1~ 5 倍
3.虚假信息, 5 年, 1~ 10 万
4.操纵股价, 5 年, 5~ 10 年, 1~ 5 倍【日期】
1.《执业行为准则》 2008-04-30
2.《公司》《交易》 2007-04-15
3.《适当性实施办法》 2010-02-08
【纠纷】
1.×从事资格→合同无效→因果确定责任
2.×主体资格→佣金返还,客户承担
3.混码交易但按指令入市→客户承担
4.下达指令不明 / 结果异议→公司承担
5.全权委托 / 未通知追加保证金 / 开仓透支→ 80%
6.未通知结算结果,继续持仓 | 有规则→公司承担
| 未约定→ 80%
7.协商保留持仓,损失客户承担,穿仓公司承担
8.非受托人→公司赔偿,非受托连带
9.仓库×交货→仓库赔偿,期交所连带
10.人民保全:会员资格费 / 席位不得转让、不得停止使用
11.债务人,不得冻结、划拨保证金 / 结算金保证金由超出部分,且无相反证据,依法冻结
12.债务人,不得冻结保证金 / 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条例】
1.风控不力——七十、七十一
2.拒不缴纳保障基金——六十八、七十
3.七十一:诱骗、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4. 十八——风险官辞职,提前 30 天告知
5.二十六——支持风险官工作
6.二十三——风险官发现问题报告地、董、监【错误点】
1.银行——存管银行;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机构
2.期货交易所公布“平均价”×
3.期交所不需要编制、发布“日报表” 。(要周、月、年)
4.实物纠纷,“交易所”所在地为履约地。
5.总经理应由董事担任。
6.设立期交所,提交“草案” / 基本。√ ×正式 / 全部 **
7.章程中不记载“薪酬” 。
8.“交易担保金”——分级结算,全员结算只有风险准备金。分级结算设董事。
9.不得以本人、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工作人员及配偶
10.首席风险官——公正×——√
11.申请结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情况表
12.非结算会员手续费:保证金账户扣除,不是自有资金。
13.保证金未足额增加, “调减净资本” 。
14.风险监管指标:结算准备金 (可用 )/ 保证金 (被占用 )×
15.期货公司预计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6.违反《从业执业行为》 ,“训诫”“训诫信”
17.期货从业人员, “诚实守信”——执业声誉
| “勤勉尽责”——专业技能 | |
| 18. 申请交易编码, “前一日”保证金≥ | 5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