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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质(2017)138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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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质(2017)138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质(2017)138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引言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根据《建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并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

二、背景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防止质量风险,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进工程质量事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办法应运而生。该办法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使用、退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三、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在境内进行的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共建筑、道路、桥梁等项目。

四、主要内容

4.1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取

根据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2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建设单位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应当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并在交付使用、验收等程序完成后进行核实。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以便进行核查和确认。建设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金专户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确使用。

4.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使用

当建设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可向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提取相应金额用于修复和整改工作。提取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4.4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核查,并在一定期限内将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款项划转至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的账户。

4.5 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工程质量的提高。

五、附则

根据需要,对于本办法的解释和调整,由建设部门进行,并及时公告,以便有关方面按照最新规定进行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六、结论

该办法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和有效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应共同遵守并落实该办法的各项规定,共同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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