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定 义
本合同对下述名词均赋予定义:
一、“约定产品”指 生产的 等系列产品。
二、“技术资料”指对“约定产品”的样本和产品技术说明书。
三、“技术服务”指对“约定产品”的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均为无偿服务。
四、“质量问题”指“约定产品”因生产材料或加工工艺而导致的产品性能参数指标与标定的不符的问题。
五、“代理销售”指甲方委托乙方对“约定产品”所进行的营销活动。
六、“售后服务”指对约定产品销售以后的跟踪服务。
七、“销售网络”指销售“约定产品”所发生的代理商、经销商。
第二条 委 托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约定产品的 地区代理商。
二、本协议代理期间,甲方按照代理价格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乙方每一销售年度应实现销售约定产品不少于 块。
三、乙方销售价格与代理价格之差作为代理费。
四、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付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乙方代理期间完成销售约定产品的数量后,自动转为货款;若乙方在本年度未完成约定数量的销售,此款将不予退还。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权利、交易和付款条款
一、义务
1、甲方
(1)为代理商提供质量可靠、资质齐全的约定产品和技术资料。
(2)为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费用由乙方负责)。
(3)协助代理商开辟市场,以及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4)根据接到的代理商销售合同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及时供货。
(5)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信息。
(6)负责为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起技术性售后服务体系。
2、乙方
(1)正确介绍甲方公司、产品,以建立有规模的长期的竞争优势。
(2)要与甲方交流所有的市场活动并参加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3)建立售后服务的网络体系。
(4)在合同期内,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
(5)有权坚持约定好的交易代理方式。
二、权利
1、甲方
(1)有权要求乙方全力向其客户推广甲方的产品。
(2)指定乙方在代理年度内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违规或未达到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3)有权对乙方进行约定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
(4)有权要求乙方在所辖代理区建立专业售后服务点。
2、乙方
(1)对约定代理产品有自主经营权。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约定产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3)对有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乙方有权维护、更换。
(4)乙方为地区代理商,当地所发生一切相关业务均由乙方代表甲方办理。
三、销售
此协议书原则上用于直接销售合同。在合同地区视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代理已得到授权,直接销售甲方产品给客户。若客户对销售的项目有特殊要求,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价格、交货日期和一些相关事项以前,乙方与客户签署合同的责任自行承担。
1、一般原则
(1)甲方按照约定给予乙方代理价。
(2)乙方对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客户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外,由乙方向客户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3)所有订货规格型号等均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传真,送发给甲方。
2、付款及价格
(1)乙方在发送订单时支付总货款的.30%,余款在乙方提货时一次性结清。
(2)代理价格按照本协议的附件《产品代理价格表》执行。
3、产品定单:在乙方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3天内,将订单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以便与甲方及时供货。
4、售后服务:甲方对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培训及保障。
5、甲方应以正式的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表示对乙方订货给予确认,同时告知供货时间,一般情况下所订产品的供货期30个工作日。
6、代理协议签订前,甲方对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的项目将继续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在签订协议前将此部分项目告知乙方。
7、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在约定地区外进行销售。
四、如果约定地区客户和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应通知乙方,并把用户交由乙方管理。
五、乙方在销售约定产品时,实行报备制度。即某项目不在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因有特殊人际关系,就约定产品与用户进行业务合同,乙方需到甲方处备案。
六、发货:甲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乙方在 地区的指定地点,甲方不对因不可抗拒力产生延长或不能发货承担责任,任何对甲方发货缺损的索赔要求都必须在乙方收到货物后的七天内提出。
七、报告
乙方应该履行下列报告义务:
1、按季度以文字形式向甲方通告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
2、报送所有对甲方产品的投诉、可获得的证据及其它情况,当乙方和任何顾客,对乙方销售的产品的性能质量产生争议时,乙方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采取任何诉讼或和解行为。
3、乙方可自行印刷宣传资料,甲方提供设计、文本、图片等素材资料,并协助乙方制作完成。
4、甲方负责定期召开代理商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八、乙方不能经营与约定产品相竞争的其它家产品。
九、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十、价格及管理
1、乙方参加投标或行业竞争项目时,甲方从产品推广、树立品牌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以低于代理价格实现销售的,低于代理价格的销售价格必须由甲方确定。
2、甲方应提供价格有市场竞争力的约定产品。甲方在调整产品价格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乙方违规情况,分别对乙方进行警告,停止供货和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并予以承担违约金10000~50OOO元人民币。
十一、市场宣传及支持
1、乙方在进行约定产品的宣传时,所有企业名称要与营业执照以及甲方注册名称相一致,使用授权名称要与甲方授权名称相一致,并明确表明与甲方的关系,不得误导用户。
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乙方在销售时,应向用户正确介绍甲方产品的性能。
3、如需参加与推广约定产品有关的行业会议及展会,应提前通知甲方,如果甲乙双方共同参加活动,费用由双方议定后进行。
第四条 期限和终止
一、本合同期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通过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本协议:
1、乙方没有遵守或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严重违反了任何双方的购销合同。
2、乙方停止或提出将要停止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
3、甲方认为会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发生,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连续 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
5、甲乙双方的“停止”决定,均须提前 个月向对方以文字形式送达。
三、在终止协议的通知有效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使乙方能够完成已有的订货,能够满足协议有效期内已形成的买卖交易对产品的需要。
四、在要求终止的通知送达后,而协议仍为终止前的期间,对乙方的委托不再有效,甲方可以把乙方交给其他代理商来管理。
五、终止的效力。
协议的终止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资金,均立即到期和必须偿还。否则加收滞纳金为双方代理总额10%。
2、乙方必须取消和不再继续使用任何能使公众认为乙方仍是甲方产品代理商的标志、广告和其他材料等。
3、收回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依据法律和协议,双方对对方的违约行为均享受有赔偿的请求权(包括利益及信誉损失)。
第五条 不许可转让和工业产权
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利益、责任,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转让或做其他处置。所有与约定产品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或者他们中的任何一项和甲方提供的有关的文字说明都是甲方财产,无论在协议期间还是终止以后,乙方都不能对上述甲方权利、财产,要求以乙方名义注册登记,也不能以与甲方上述权利、财产相通、类似、模仿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要求注册。
第六条 通知
一、任何必须的通知都应用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
二、任何邮件通知书投递五天以后,即视为已送达;任何传真、电子邮件通知一旦发生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七条 司法解释和弃权
一、本协议根据法律解释,在所有方面受其约束。
二、对由于此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享有司法管辖权。
三、甲方和乙方都不对其协议声明弃权。
第 合同的完整性及修改
一、本协议将代替与乙方有关的,甲乙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约定的协议和安排,以前协议和安排在本协议生效之时终止。
二、本协议代表当事人双方完整的合同关系,没有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修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的条款根据使用法律规定无效时,无效条款将被修改,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如果需要,也必须尽可能地依据合同的精神修改无效条款。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附件:
1、《产品代理价格表》一份。
2、《建议销售价格表》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360奇虎私有化”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 名: 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
开户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环球金融中心支行
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_地区销售12V-400ZC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公司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 ㎡,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 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 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 基本代理费:
(1)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1 % 结算基本代理费。
(2) 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结算基本代理费。
b) 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 代理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 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iii.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 年 月 日封顶,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出国合同范本频道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 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 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c) 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 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 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f) 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 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 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 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 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 售楼部电话费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出国合同范本频道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代理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代理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代理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代理费。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代理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理的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委托乙方开展租赁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物业的租赁事宜,但不享有独家租赁代理服务权,甲方有权就该项目委托其它的租赁代理公司。
二、委托代理的物业情况
(一)该物业坐落位置:
1)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中磨碟沙隧道口。
(二)本合同所称“该物业”是指:“信义会馆、聚龙村、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艺术区”物业委托出租部分,建筑面积约为 / 平方米。
三、委托期限
(一)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生效之日亦双方签署日期为准)。本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如需要续约,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另一方提出,续约的期限及条件按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同的条件下,可以提交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补充资料。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保证该物业为甲方所合法拥有。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建筑图纸、效果图、房型图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料。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销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四)甲方应负责办理该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环节中所必须的相关批准文件。
(五)甲方负责审核租金及收取该物业租赁成交的所有款项,并向承租方提供收款凭证。
(六)该物业的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应由甲方审批决定,相关费用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根据宣传推广计划自行向有关单位支付。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诚实信用地完成本代理约定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权益。乙方必须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网络,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联络适合该物业的客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签署权范围内的租价、面积、楼层、缴租方式等相关内容,与客户交涉、带客户看房,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跟踪服务,并配合甲方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处理租赁房屋的交楼手续等事宜,做好业主及客户的协调工作。
(三)乙方无论在任何报章、杂志、电台、电视、互联网、广告宣传品等各类公开媒介上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确认的内容和范围进行宣传推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招租工作进度、最新写字楼市场动态及工作计划等。
(五)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乙方不得直接向承租人收取该物业的租金、保证金、押金等款项。如乙方的恶意或过失行为给甲方带来名誉、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采取诉讼或其他合法方式要求乙方赔偿。
(六)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并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经书面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或该物业承租人的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及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在收取各项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佣金
(一)佣金支付的前提条件
1、除本条另有约定外,甲方支付佣金予乙方的前提条件为: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成功介绍客户与甲方签署租期为壹年或以上的正式租赁合同,且客户在委托期限内依照正式租赁合同向甲方缴付了租金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及首期租金(第一个月租金)。
2、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所联系且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客户,须向甲方书面说明此客户跟进情况。如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与甲方签署租期为壹年或以上的正式租赁合同,且客户依照正式租赁合同向甲方缴付了租金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及首期租金(第一个月租金),甲方仍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佣金。
3、乙方向甲方成功推荐场馆租赁的业务,需与甲方额外签订一份《确认书》,在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场地租金后,按照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二)佣金支付的'标准
委托期限内,经乙方成功租出(即符合上述“佣金支付的前提条件”)该物业之单元,甲方按照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
1、乙方成功租出该物业之单元,除本合同有特殊规定外,甲方按与客户签署的该单元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首年第1个月的租金之 100% 标准支付乙方佣金。
2、如乙方成功租出的该物业之单元承租人属于世界500强企业,或承租人承租的建筑面积超过 5000平方米的,甲方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乙方佣金外,另按首年第1个月的租金的 50% 的标准支付乙方额外奖励佣金。
3、为了缴励乙方,在20xx年8月31日前成功出租的物业,甲方额外奖励乙方成交物业月租金的20%作为激励佣金。如在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内成功出租的物业,甲方额外奖励乙方成交物业月租金的10%作为激励佣金。
4、如成功介绍客户租赁甲方的活动场地,按照该次活动总收入 5-10%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具体佣金金额根据租金折扣另行商议、另行签署确认函。
(三)佣金支付的方式
甲方收到客户第一笔租金/活动场地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凭客户确认书向乙方支付佣金。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提供甲方满意的服务,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改进要求,如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 七 天内,乙方仍未有令甲方满意的改进,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 七 天内终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对方的各项经济损失。
八、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事由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九、合同的争议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在本合同条件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争议且未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单位(甲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乙方):**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县纪委《**县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纪发?20xx?4号)文件精神,将集体“三资”管理事项委托给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所辖村民组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统一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受侵犯。
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乙方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资”台账、公开表,有权查询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4.甲方有权向上级业务监管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状况。
5.法律、行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本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将所有集体资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资金。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发生的所有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时移交。
4.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
5.甲方应将乙方提供的集体“三资”公开表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村民(成员)的监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公开表。
6.甲方应依法处理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正。
2.乙方有对甲方资产、资源统一管理权,有权向乡和相关部门汇报甲方的集体“三资”状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核算主体,分村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村级银行账户,也要分村设立。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三资”管理自主权。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三资”,不得将所代理的集体“三资”用于开展借贷业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必须做到“谁拥有,谁使用”,确保甲方集体“三资”的安全。
3.乙方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后续相关制度的补充规定,为甲方设立总账和必要的.明细账,并根据村级会计业务填制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
4.乙方应加强对甲方集体资金的收支监管,防止甲方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
5.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台
账的变更;负责甲方资产、资源的评估;指导甲方对资产、资源合理利用,包括对外承包、拍卖、转让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等。
6.乙方应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包括经济合同),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7.乙方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并制作明细的收支财务公开表,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会计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纪委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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