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原公司股东: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岳阳____宾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岳阳_____宾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5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东同意该转让事项。
2.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八十万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 甲方及原公司股东应保证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了结。如未了结的,或因转让前的事由使公司产生债务或其它纠纷的,转让人及原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8.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八万元。
9. 在履行本协议书中,如发生争议,应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提起诉讼。
10.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原公司股东:
协议签订时间:
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其中_____%给乙方。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在公司拥有100%股权其中的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将其在公司拥有股权其中的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负责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应税费。
第四条 乙方保证与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4、如乙方单独一方撤资,则甲方按原出让股份比例价格回购乙方所有股权。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_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转让方):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双方投资设立的____市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原目标公司:是指签订本协议之前以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某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成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新目标公司: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具体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退出某某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为前提)和管理,并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责任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
1.3净资产价值:是指为了实施股权转让,由双方共同确认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总额。
1.4专利:非商品,本协议仅指
1.5有关业务:是指原目标公司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
1.6有关职工:是原目标公司所有在册职工。
1.7原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
张三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80%;
王一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20%。
1.8原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双方确认,甲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乙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
1.9本协议中原目标公司和新目标公司除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外,仅仅是为行文时理解条文之方便,实际上均为目标公司某某有限公司,并不表示存在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主体。
二、原目标公司的背景情况
双方是以原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已经处于情况下履行本协议,双方对原目标公司的实有资产处理和原目标公司的有关合同没有异议。
原目标公司无形资产中拥有专利许
三、股权转让比例及价格
3.1双方一致同意,经过股权转让之后,甲方退出原目标公司的股权,甲方所持有原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3.2在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将股权全部变更至乙方名下;或者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依照乙方确认的股权受让人及受让比例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3.3甲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万元(大写:__元整)人民币。
四、股权转让资金的支付
4.1支付方式和标准
股权转让资金由乙方支付。
4.2支付时间
4.2.1在__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的资金支付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直至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为止。
4.2.2若乙方延期支付某批次的资金,应承担逾期期间的以该批次应支付总金额为基数、以每日承担0.5____%为比例的违约金。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在乙方支付最后一批股权转让款项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主动向乙方提出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日时,双方另行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5.2甲方明白和确认,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所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可能是乙方一人、也可能是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也可能是包含了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
5.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或新目标公司承担。
5.4甲方明白和确认,为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签署有利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增加甲方义务的,乙方承诺该增加的义务最终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6.1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全面负责新目标公司的运营与管理,承担原目标公司所未了结之有关业务、承担原目标公司未支付之费用、依法履行和处理有关职工的劳动关系,合法自主经营新目标公司。
6.2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有权重新整合新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制定新目标公司的发展战略。
6.3双方均明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所述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前,甲方已经完全退出新目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自行承担新目标公司新产生的各项负债,在此期间新目标公司所发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6.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可就具体事宜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深圳市地方起诉。
6.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
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附则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目标公司全部资产清单(略)________
附件2
目标公司全部债务清单(略)________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东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与 年 月 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有限公司 万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广东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广东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广东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广东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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