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
乙方:_ 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郴州地区的相关业务,乙方成为甲方在 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负责为乙方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与协助乙方共同开拓 地区的业务,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甲方在郴州各项目的售后服务,具有相关服务的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3.乙方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1.甲方依据项目总金额额的_2%作为乙方的年度专项维修费用,甲方每年统计一次。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年度回款的_10_%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甲方按维修物料收 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 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1.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甲方申领配件,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 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 ,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 的产品, 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 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 ,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 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_ _年_ _月_ _日至 年 _月_ _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 人民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章):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乙方经销品牌系列产品一事,签订本合同。
合同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品牌系列产品 地区总经销商。
2、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满,双方根据销售情况重新协商是否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3、甲乙双方为相互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应以自己名义进行经营,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名义从事任何民事活动。
4、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元)的履约保证金。
4.2 乙方应按品牌统一形象装修店面,应在年 月 日前开业。开店一个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乙方不按此约定办理的,视为乙方无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迟延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因此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
4.3、乙方跨区销售、窜货,或低于甲方限价销售,甲方按乙方违规操作销售总额的200%追究违约金,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乙方须立即以现金补缴。乙方应在保证金被抵扣后一个月内重新补足。乙方逾期补缴违约金或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4、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店面装修的需要甲方配送一定价值产品给乙方作装修及展示之用。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按送货单上标注的价值返还所配送产品的价款给甲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特许经销证书、铭牌、统一商号,并提供装修设计、广告、展会设计的理念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经销商。
4、乙方应按甲方的限定的价格销售,乙方违反限价销售的按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提供经销产品的价目表给乙方,甲方按价目表的定价供货,但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相应调整供货价,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5、甲方确保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推荐给乙方。
7、乙方在开业前应先派人员到甲方公司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特性,产品新用途,使用说明,库存安全管理,保养方法,售后服务(安装)等系统知识;培训所需的差旅费及工资均由乙方承担,住宿由甲方免费安排;乙方店面开业后,甲方根据需要不定期提供培训服务,乙方可派员到甲方公司学习。
8、甲方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商品保存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并有权检查和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以保证与X公司发展规划同步。
9、甲方将现有位于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客户自本合同签订日起逐步交乙方负责,交接后如果仍有客户要与甲方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甲方将返还佣金给乙方,甲方销售人员应调动乙方区域的资源协助销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经销区域内经营X有限公司品牌系列产品。
2、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之所有费用及风险。
3、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在其店面中只能经营X有限公司品牌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之经销权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
4、在授权范围内,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5、向甲方提供经依法核准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种成文规章制度。
7、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 元。
8、乙方发展的下属分销店应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分销店的产品由乙方按限定的价格供应。分销店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对外统一售价、打折、促销等销售,乙方应对分销店的.经营行为负责,分销店的违约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9、乙方不得跨区销售或窜货,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将跨区销售的产品没收,并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生产、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产品,不得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乙方违反本条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11、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加上运费之和。
1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工作,并将每月营业真实情况在每月底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甲方的产品和服务之外中使用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14、乙方登记备案资料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七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5、乙方应根据所承诺的销售目标进行投入,包括店面、人员、广告、销售渠道等,乙方应将投入计划在开业后月内提交甲方,甲方不定期进行核实。乙方的投入不足使得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无诚意或力完成销售目标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称“商标”是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
2. 乙方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4.无论商标还是其他知识产权的使用,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5.乙方因经营甲方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相关智力成果(包括知识产权,下同)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该智力成果仍属甲方所有。
6、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X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甲方所作的任何授权均不构成对X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专有权及相关权益的转让。
7、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所得收益的总额支付经济赔偿金。
保密
1. 乙方在甲方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管理信息等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相关资料或载体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本条保守商业秘密义务,乙方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亦需遵守。如因乙方违法造成商业秘密泄露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 险
1.货物运离甲方工厂时应买保险,保费由乙方付,受益人为乙方,如发生意外主要由乙方自行负责,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
2.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店面财产及场所责任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受益人应为乙方。否则,所产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聘请的员工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实际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首次订货时可自选产品,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和方式由乙方负责。
3.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因甲方原因有少发或错发情况,乙方应将相关资料传回甲方以备核查补发,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入库。
4. 质量标准:按样板验收。同时,甲方产品属天然纤维织造而成,制成品与画册、样板或其他电子图片不可能100%相符,允许轻度尺寸差别和颜色差别,此情况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3天内进行验收,如属甲方生产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不合格,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出现问题的,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如货到乙方指定地点10天后,乙方仍未提出任何书面质量异议的,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入库。
违约责任
1、乙方具有以下任何一款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连续两个年度销售数额无法达到乙方承诺的销售目标。
1.2 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甲方经营收益、预期收益、名誉或信誉。
1.3出现重大财务危机或诚信危机,甲方有理由相信其已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4 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制造或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1.5被人民宣布破产清算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1.6 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知识产权的规定。
1.7出现其它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状况。
2、一方违反本合用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章节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履行。
3、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
其他
1. 本合同所述的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保密条款,乙方必须长期遵守,不以本合同有效期为限。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付清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提交裁决。
4.甲乙双方就销售目标、店面投入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履行。如有其他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则可做附加文件与本合同一起签订和生效。
甲方(盖章):X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嘿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嘿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价格表。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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