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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或租赁期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款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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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或租赁期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款怎么分?”。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农村土地承包或租赁期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需根据土地权属及合同约定确定,具体如下:

一、明确土地权属关系:承包与租赁的区分

农村土地承包

仅限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权属结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但承包主体不变)。

补偿款原则:承包权稳定在本村农户手中,土地补偿费通常归承包方(农户)所有。

农村土地租赁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获得土地经营权,可能涉及本村村民、外村村民或城镇居民。

权属结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原农户,经营权临时转移至承租人。

补偿款原则:需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分配,承租人通常无权主张土地补偿费,但可主张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二、补偿款构成及分配规则

征地补偿费包括以下五项,分配需分情况讨论:

土地补偿费

性质: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集体所有,但通常按比例分配给承包方(农户)。

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一般无权主张,除非合同明确约定。

青苗补偿费

性质:对当季作物或林木的补偿,归实际投入人所有。

分配:无论承包或租赁,均由种植方(承租人或承包户)获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性质:对地上建筑物、设施等永久性附着物的补偿,归所有权人所有。

分配:若附着物由承租人投资建设,则归承租人;若为原农户所有,则归原农户。

安置补助费

性质:对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偿,归被安置对象所有。

分配:通常与承包权挂钩,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一般不涉及。

其他补助费

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按实际发生情况分配。

三、租赁关系中的补偿款分配情形

合同有明确约定时

若租赁合同约定“征地补偿费归甲方(原农户)所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承租人)所有”,则按合同执行。

承租人可主张: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承租人不可主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合同未明确约定时

承租人可主张部分权益,需结合实际投入和公平原则协商或诉讼解决。

可能主张的补偿:

青苗补偿费(必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若为承租人投资);

土地补偿费(部分,需证明实际经营损失)。

风险提示:未约定时,承租人主张土地补偿费存在法律风险,需以判决为准。

四、实务建议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征地补偿条款,避免口头约定。保留投入证据:如青苗种植记录、附着物建设凭证等。咨询专业律师:拆迁补偿涉及复杂法律关系,需结合地方(如河北省具体规定)和个案细节分析。优先协商解决:与原农户或集体组织协商,减少诉讼成本。

总结: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需以权属关系为基础,承包关系中补偿款多归承包户,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仅能主张实际投入部分的补偿。合同约定是关键,未约定时需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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